第(2/3)页 这要是以前,老供奉铁定怀疑到木灵宫的头上。 因为整个现世包括星河战场,雷系星术玩的最好的,就是木灵宫了。 当然,其它各方也有修炼雷系星术的。 但那水平差远了。 可以这么说,如果木灵宫玩雷的水平是九点,那么现世其它各方玩雷的水平,不会超过五点。 差距非常大。 但这是以前。 就在刚刚,国师程月霄的表现,刷新了老供奉的认知。 就在刚刚发生在宛邑上空的大战中,国师程月霄的雷系星术,竟然能够逆伐木灵宫主! 还是木灵宫主催动了他们木灵宫的传承至宝紫雷诛神珠的情况下。 这说明,国师的雷系星术的水平,比木灵宫主还要强! 如果从星力属性上论,那么杀死陛下成功的,最有嫌疑的,就只有木灵宫主与国师了! 一念及此,老供奉脑海中盘旋纠结的一个又一个问题,忽然间就连通了! 还有,大都督裴泽为什么在他说皇帝遭遇不测要离开的时候,为什么还要强留他? 正常来说,皇帝遭遇不测,大都督裴泽不去救援就罢了,不应该强留他。 而到现在,大都督裴泽也没来! 那大都督裴泽,为什么会这样做呢? 而这世间,能够让大都督裴泽做出这样的决定的人,又有几人呢? 屈指可数! 但可能性最大的,就只有一个人:国师程月霄! 也就只有国师程月霄才能让大都督裴泽反过来将他扣押在军营! 忽然间,老供奉想通了。 一滴浊泪无声的从眼角滑落,瞬息间被蒸发! 在他看来,大陈的擎天双柱,分别是陛下与国师程月霄! 如今,陛下却极有可能因国师程月霄则亡! 那他应该何去何从呢? 为陛下报仇? 去与国师同归于尽? 脑海中乱念此起彼伏,最终化成了两个字:祖训! 他这一脉,世受皇恩,依大陈圣祖祖训行事! 但要依祖训行事,他却有些 一时间,这位八阶老供奉心情复杂到了极点! 连带着进攻天阳星君的节奏,也慢了下来。 “老供奉,你可是想明白了? 陛下,真不是我刺杀的? 你我合力,才能找出真凶,为陛下报仇血恨!”天阳星君急道。 闻言,老供奉却是一句话也没说,只是神情复杂的回头看了一眼宛邑上空的战局。 宛邑上空的战局已经接近尾声。 因为镇国道器九晟编钟和摘星楼主楼的回归,还有彭老突破八阶之后参战,国师一口气连斩两位须弥宫和木灵宫的八阶弟子。 大占上风! 若只是这样,木灵宫主和须弥宫主两人全力,不再有任何保留的出手,还是能够应对凶悍无比的程月霄的。 但也就在这一刹那,大都督裴泽从巡星卫大营当中冲天而起。 又一位八阶参战。 一开始,八阶是六打一。 刚刚变成了四打二。 现在,陡地变得了三打四。 而且大陈这边,还是主场优势。 手握九晟编钟与摘星楼主楼的程月霄凶悍无比。 更让须弥宫主与木灵宫主心惊的是,他们刚刚听到了大陈皇帝被刺杀的声音。 不管这个消息是不是真的。 不管大陈乾安帝有没有死,但刺杀是真的。 因为大陈皇宫方向,已经有两道极其强大的八阶气息,在那里大战。 这大战胜负如何,不用管。 但可以确定的是,大陈乾安帝恐怕没法再帮他们牵制程月霄了。 没法帮他们禁了程月霄手中的大杀器九晟编钟与摘星楼主楼了。 有这两大杀器在手,他们是绝对杀不了程月霄的。 更何况,程月霄的帮手也来了。 稍一交流,须弥宫主与木灵宫主就做出了决定:要撤! 但撤之前,要先掩护他们各自的徒弟撤走。 他们撤走容易,但一个不好,他们带来的徒弟,可就被程月霄给留下了。 那损失,可就大了去! 培养一个八阶弟子,可是非常的不容易。 他们两宫的八阶弟子,屈指可数。 今天各战死一个,已经心痛到要吐血了,再不能战死了! 再战死,以后两宫的事情,要他们两个宫主事事出面吗? 那还扩张个屁! 一时间,须弥宫主与木灵宫主就全力催动各自的传承至宝无弦琴与紫雷灭神珠,火力全开的轰击程月霄,同时,得到他们命令的剩余的两个弟子宗炎与卢枢,全速后退! 宗炎毫不犹豫的捏碎了他的空间挪移纹章,瞬息消失。 刚刚突破八阶的彭老却是杀向了木灵宫的三弟子卢枢,后者瞬地化成电光远遁,却是将彭老远远抛下。 速度方面,刚刚突破八阶的彭老还是差点。 而大都督裴泽,却是刚刚赶至。 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须弥宫与木灵宫的两位弟子就此逃出生天。 下一刹那,赶至的大都督裴泽瞬地就杀向了须弥宫主。 得大都督裴泽一拦,被两人集火全力围攻的大国师程月霄,就腾出了手。 瞬息间,九晟编钟连连轰响,摘星楼的星光洪流还有五色流星全部轰向了木灵宫宫主。 木灵宫宫主在看到弟子逃远的刹那,瞬息间就化成一道雷光远遁,雷光炸开的刹那,一分为八,化成了八道雷光分身,向着前方逃遁。 国师程月霄九晟编钟连响,每响一记,就有一道雷光分身炸开。 星光洪流还有五色流星轰击之下,最终,轰碎了木灵宫主的四道分身。 另外四道分身合四为一,化成木灵宫主的真身。 刚刚现身的刹那,木灵宫主脸色陡地一白,却是喷出一口血箭。 他的分身之术,每一道分身都蕴含着他的元灵之力,更有一丝神魄本源,如今本源,却是受创不轻。 不过,他的雷系星术遁光极速,此时却是逃出了宛邑城的范围。 程月霄这会若是追过去,诸多主场优势就会丧失大半。 而且极速之下,裴泽与彭老这两位八阶也追不上来。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