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豪猪带路-《末日电影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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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猪更是自小在原始森林里长大的,这里的一草一木都很熟悉。不过,在离开部落聚集区大约一个小时后,森林里的道路变得难走了,由于树木遮天蔽日,这里的光线虽然没有伸手不见五指那么夸张,但想要看清脚下的路却有点难度。当然,这是对奥巴马一个人而言,豪猪和林冲一个是熟悉情况,一个是有超常的视力,因此此间行路自然不在话下。
奥巴马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前走,突然觉得脚下一麻,他随手抬起脚一抹,手上一股滑溜溜、腻歪歪的感觉,他抬起手凑到眼前一看,只见一手的鲜血,他吓得尖叫起来。
林冲按住他的手一看,不由笑起来:
“你小子血脉旺盛,招蚂蟥了。”
听说是蚂蟥,奥巴马这才止住尖叫,不过,随即看看光裸的脚踝,他忍不住又要尖叫起来,原来这脚踝上竟密密麻麻地吸满了蚂蟥。他吓得又要两手乱拍。
豪猪把他制止住了,道:“你用手拍,蚂蟥的吸盘留在你身体里,过后会肿痛的。只能用烟熏。”
原来奥巴马是光着脚板穿的旅游鞋,因此脚踝部份的皮肤是光裸的。而林冲的传统穿法是半统的军靴,皮肤并没有暴露在外面,因此没有遭受和奥巴马一样的“待遇”。
“不用那么费事,我来帮你驱虫。”林冲说着,将手搭在奥巴马的后腰上,催动一股真气直入他的皮下。正将口器刺在奥巴马皮下的蚂蟥大口大口地吸食着鲜血,突然只觉一麻,不由自主地将口器从奥巴马皮下退出。
一时间,奥巴马脚下落了一堆的蚂蟥,看了让人头皮发麻。豪猪见奥巴马露出这一手,也暗暗称奇。要知道,这蚂蟥被称为“吸血鬼”,沾到血绝对不肯舍弃,硬拔的话,它宁肯被拔成两段,也不会舍弃口里的美味。印地安部落里的人,对付这种吸血鬼也只能是通过给自已身体搓气味浓烈的草药来驱赶它,没有一个人能象林冲这样,把吸到血的蚂蟥生生赶出来的。
“快到了没有?孩子。”林冲问豪猪。
“应该快了,我记得再过一个低矮的山涧。”
“主人长得什么样子?”
“不知道啊。我只看到了主人的屋子。是个白白的,象个蛋壳一样。没有人见过主人的真面目,只有雄风见过。”
“不过,部落里的人没有经过雄风的同意,是不能私自去见主人的。”豪猪想起这些,忽然有些胆怯。他毕竟是孩子,奶奶叫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但事到临头,想起部落里对不听话族人的惩罚措施,还是觉得有点怕怕的。
“没事,你把我们带到附近,你就自已我回去。就算被你的族人看到了,他们也不知道是你带来的呀。”
林冲连哄带骗,没办法,为了完成任务,只好又当回骗孩子的怪大叔了。
“嗯,就这么办吧。”豪猪见这样左右都能过关,也就不再多想。
“咦,大家小声点,前面有人。”林冲叫奥巴马他们停住脚步,他的精神力能探查到一群人就在大约三公里之外,但却没有动物的痕迹。
“是部落里的人吗?”豪猪开始紧张起来。
“**不离十。”在这原始森林里,长年不见人迹,如果不是印地安部落里的人,谁吃饱了撑的到这来散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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